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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清伟调研指导固原民事检察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2021-03-1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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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3月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清伟、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庞立强、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怀才一行,深入固原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全市民事检察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贵福、冯喆,第五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全体人员、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院领导、民事检察及法律政策研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分别就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及今年工作要点等作了全面汇报,各县(区)院参会人员结合工作进展作了交流发言。

李清伟同志提出,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围绕“一个目标”。围绕精准监督这个目标,做强民事检察。只有深耕精准监督,增强民事监督的精准度,才能不断树立监督权威,将做强民事检察落到实处。二要做到“两个提升”。采取多项措施在提升办案规模上下功夫,同时要注重提升办案质效,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权威。三要实现“三级一体”。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自治区院主要办理抗诉案件,市检察院办理案件类型全面,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基层院重点围绕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开展工作,三级院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四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主动作为意识,彰显民事检察工作担当;二是精品案件意识,努力将精准监督做优;三是品牌意识,以品牌建设推动工作全面发展;四是队伍建设意识,提高民事检察队伍政治站位,提升业务能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基层院既要注重实务调研,也要注意发现法律政策层面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调研文章或司法解释选题,将理论调研和司法办案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时要做好典型案例的培育、整理、推送和宣传工作,发挥好优秀案例、典型案例的指导、引导功能,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提升监督层次,提升工作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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